佛文非遺〔2021〕6號
佛山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印發(fā)《佛山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佛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佛山市人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佛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佛府辦函〔2020〕16號)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佛山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6月1日
佛山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佛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佛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佛府辦函〔2020〕16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專項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市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整理、保護、傳承等工作中的財政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資金統(tǒng)一管理、項目逐級審核、補貼分類確定、資金??顚S玫脑瓌t。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市級代表性傳承人(含國家、省級)補助經費和項目、基地(傳習所)補助經費組成。專項經費年度預算根據傳承人,項目、基地(傳習所)數量核定。
第五條 市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用于補助市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保護和傳承工作的經費支出。主要開支范圍:
?。ㄒ唬┎稍L、調查、課題研究與成果出版;
(二)資料采集、記錄整理、建檔及保存;
?。ㄈv史實物征集與修復、恢復傳統(tǒng)劇目、作品和技藝;
?。ㄋ模╅_展授徒、培訓和進校園活動、舉辦展覽展演展示等公益活動;
(五)舉辦個人學術研討會;
(六)開展各類非遺傳播活動等。
第六條 項目補助經費和基地(傳習所)補助經費用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進行的保護、保存、研究和傳承,主要開支范圍包括:
?。ㄒ唬├碚摵图妓囇芯抠M用;
?。ǘ┵Y料搶救、建檔、整理、編研及出版費用;
?。ㄈ┱褂[展示、培訓交流、宣傳推廣費用;
(四)影音資料采集費用;
(五)與非遺保護名錄項目的保護、保存、研究和傳承相關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基礎設施建設,不得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或福利,不得用于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
第三章 資金申報
第八條 專項資金由各申報單位或個人所在區(qū)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后,向市文廣旅體局申報;市直單位和個人直接向市文廣旅體局申報。市文廣旅體局通過市文廣旅體局政務網、佛山扶持通等平臺發(fā)布申報指南,申報指南明確申報依據、條件、流程、材料以及申報時限。每年的申報時間以申報通知為準,超過時限不予受理。
第九條 市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無需提出申請,由傳承人所在區(qū)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名單,按每人每年10000元的標準由市文廣旅體局直接劃撥至傳承人個人賬戶。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范圍為我市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含國家級、省級代表性傳承人)。每年4月30日之前去世的傳承人不再發(fā)放當年補助。
第十條 項目補助經費為每個項目3-5萬元,由項目保護單位提出申請,補助范圍為我市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
第十一條 基地(傳習所)每個補助1-2萬元,由傳承基地、生產性保護基地和傳習所提出申請。補助范圍為我市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生產性保護基地和傳習所。同一個單位的同一個項目在同一年度不能同時申請項目補助和基地(傳習所)補助。
第十二條 申請項目補助和基地(傳習所)補助經費,須填寫申報書并提交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須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椖康谋Wo、傳承和發(fā)展現狀;
?。ǘM開展的活動時間、地點、主承辦單位、場次等基本信息;
?。ㄈ┗顒觾热莺托问剑?/span>
?。ㄋ模╊A計活動開展后將達到的社會影響和效果;
?。ㄎ澹┙涃M預算。如該項目有其它經費籌集渠道,需一并列出。
第四章 資金評審
第十三條 市文廣旅體局委托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進行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初審。
第十四條 市文廣旅體局從佛山市非遺保護專家?guī)熘谐槿<覍Ξ斈甑纳陥蟛牧线M行評審,并根據當年的專項資金總額和申報數量,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按一定比例評選出補助項目、基地(傳習所)。
第十五條 評審結果由市文廣旅體局審核并在扶持通平臺和市文廣旅體局政務網上對外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第五章 資金管理與績效評價
第十六條 公示通過后,獲得補助的項目與基地(傳習所)須與市文廣旅體局簽訂承諾書,承諾書簽訂后由市文廣旅體局直接劃撥補助經費到單位財務銀行對公賬號。
第十七條 建立專項資金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制度,獲得補助的傳承人、單位(項目、基地、傳習所)應根據項目實施情況于下一年度1月31日前通過佛山扶持通提交上一年績效自評報告,各單位(項目、基地、傳習所)需提供詳細的工作臺賬和經費開支臺帳,并提供所有補助經費開支的有效票據。
第十八條 對申報單位和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停止撥款、收回補助經費的處理,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
?。ㄒ唬┨搱筚Y料獲得補助經費的;
?。ǘ┥米宰兏_支范圍的;
(三)拒絕接受監(jiān)督監(jiān)查、不按規(guī)定報送績效自評報告的;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文廣旅體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五年?!斗鹕绞形幕瘡V電新聞出版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佛文〔2015〕8號)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廢止。